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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行政机关重大政策措施实行“三同步”制度的通知

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2016-11-18 00:00:00   

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

关于行政机关重大政策措施实行“三同步”制度的通知

 

局属各科室、各事业单位、各基层国土所:

    为了落实国土资源部行政机关出台重大政策措施,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,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、同步审批、同步发布“三同步”的要求,分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“三同步”工作制度如下:

    一、凡是分局机关拟定文件涉及社会法人、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行政行为,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所赋予国土资源管理权限为准绳,必须依法依规。

    二、加强规范分局机关重大文件管理工作,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法人、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加强文件审核、审批、发文保管的管理工作,确保文件依法依规的合法性。

    三、凡是分局机关拟定文件涉及社会法人、社会团体和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,必须经局办公室、法制监察科审核把关后,方可行文。

    四、局办公室、法制监察科对涉及社会法人、社会团体和群众利益的文件 ,负责审核签署发文意见,并对文件内容特定名词、专业术语赋有解释权。

    五、加大问责追究制度,凡是未按规定程序而发放文件造成的不良影响,由具体拟稿科(室)负责承担责任,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111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主办单位: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

地点: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13号 联系电话:023-67821929 邮编:4011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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